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科元胜力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所承担呼和浩特市科元胜力稀土科技有限公司金山稀土新材料绿色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科元胜力稀土科技有限公司金山稀土新材料绿色产业化项目
项目概况:呼和浩特市科元胜力稀土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金山稀土新材料绿色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高性能钕铁硼2000t/a。该项目建设期1年,预计2010年3月建成投产。
该项目主要原料为稀土金属、金属钴、金属铝等,合格原料进厂。合金化熔融过程处在真空密闭条件下,破碎筛分和混合过程也处在密闭条件,因此,生产过程无粉尘逸出。本项目生产用水为设备间接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金山经济开发区市政排水管网;除尘净化装置收集的除尘灰回收利用,废旧坩埚、中间包等固体废物由制造厂家回收利用或送开发区指定地点堆存;空压机、真空泵、破碎机、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厂址所在地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金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并可以解决部分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科元胜力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呼和浩特市科元胜力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建明
联系电话:0471-5254199 电子邮件:nmgkysl@sohu.com
传真:0471-5254199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中冶集团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45号
联系人:胡政波
联系电话:0472-6958550 电子邮件:huzhengbo@beris.cn
传真:0472-696657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的选址及环境污染影响的意见;
3、对建设单位的建议;
4、其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和提出意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直接填写传真、邮寄、email到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环评单位。
2、可直接打话到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环评单位,反馈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
3、可直接联系到本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时间:2008年8月30日至2008年9月14日。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于2008年9月15日前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科元胜力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8年8月30日